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视频字幕
(采访)食物中毒算不算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呢?
算是的。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里面,对于一些聚集性的食物中毒,对我们的健康危害比较重大,损害比较大的话,它应该算是一个突发公共卫生事件。
比如说常见的一些可能过期食物导致的细菌滋生了之后,多人食用出现一些群体性的这种事件。另外,可能会出现食用一些野生的菌类会造成一些多人的,或者说比较大规模的这种事件。另外,误服了一些化学性的物质,也会引起相关的事件。
这些都是发生的很急,并且可能会造成一些很严重的健康损害,需要我们及时、快速响应,并且处置,这些都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一种。
(采访)如果是一个人发生了食物中毒肯定不能算是公共卫生事件,波及了多少人才算是突发的公共卫生事件?
食物中毒通常会有一个聚集性,因为它有一个大家一起聚餐,或者一起进食所引起的。但是它是不是构成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有一定的人数要求,就是上报的要求。
如果食物中毒共同暴露超过了30人,到99人,并且没有死亡,就是不满100人的情况下,它就构成了一个一般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。第二个,如果超过了100人,但是没有死亡的情况,就构成了较大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,就是Ⅲ级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。如果超过了100人,并且有死亡病例,或者有10个人以上发生死亡的话,就构成了一个重大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,就是Ⅱ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。所以它有一个波及人数30人,100人的要求。
第二个是后果的严重性,有没有死亡病例,根据死亡病例的多少去判断它是一个一般,还是较大,还是一个重大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。
(采访)如果发生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,比如说在一个学校里,可能学校食堂的食物出现问题了,有很多人食物中毒了,我们作为普通人,作为学校的学生到底应该怎么办?
实际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是有渠道去报告的,2004年,我们国家建立了一个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机制,对于各级各类的医疗机构,集体场所实际上都是责任报告人。
如果学校里面或者一个集体单位里面,出现了这种食物中毒或者一些其他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。首先他应该向学校的管理者去报告,学校会向辖区内的卫生部门,比如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或者卫生健康部门,和它的主管部门,就是教育部门去报告。
在卫生行政部门和教育机构的情况下,再形成一个网络直报的机制,实际上就是县级的这种疾控机构,它就能够直接对这些突发公共卫生进行网络直报。直报之后,直接市级、省级,和国家级疾控部门能够同时看到,这是一个按规定,按照突发事件应急条例和突发事件报告规则所定的一个原则。
但事实上将来更应该鼓励,每个人如果发现了这些突发事件,发现这些食物中毒,除了卫生部门的途径之外,实际上还有很多其他报告途径,比如像学校的老师、学校的教育部门,或者市长热线、政府热线,这样能够提升这种事件报告的敏感性。
另外,我们报告的时候要注意它的真实性,不能过度扩大它的事件影响。报告是为了更好地处置,及早地进行控制,但是也要避免因为过度去夸大,或者不了解这个事件的情况,进行大范围的扩散,造成的一些不良的后果和影响,这个都是需要关注的两面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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